外遇機師跳槽 判賠華航百餘萬

已婚機師楊俊銘因傳與購物專家孫嘉禾外遇屢被報導,一度遭中華航空停飛,不料復飛後他卻違約跳槽,引起華航不滿提告求償。台北地院判決,楊男應賠償新台幣169萬餘元。

法院判決指出,楊俊銘與華航簽訂15年契約,經受訓後負責飛航服務,卻於民國97年間傳出與孫嘉禾外遇,楊男妻子與孫嘉禾互控妨害家庭、傷害罪,後來兩造達成和解撤告。

楊男因家事煩亂如麻,華航以怕影響飛安為由,一度予以停飛,期間每月給付約8萬元薪資。楊男98年2月間解決家庭紛擾後復飛,但5月時卻發存證信函指華航違約,隔天就到四川航空任職。

華航主張,楊男在契約期滿前即違約離職,實際上根本是被挖角卻故意反過頭來誣指公司違約,以免除自己的賠償責任,因此向他提告求償200多萬元。

楊男主張,華航以外遇事件造成心理壓力為由,要求他停飛,他對此不服曾多次申訴。華航從未請專業醫師評估他的心理狀況,便草率予以停飛,導致他薪水大幅減少。

法院審理後認為,楊男外遇造成情緒不穩,華航要求停飛有理。楊男取得復飛資格後不到2個月,竟無預警以華航停飛不合法為由,片面終止勞動契約,隔天就跳槽,違約情節重大。

法官判決楊男敗訴,應賠償華航訓練費用與違約金,共169萬餘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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